法律分析: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,第二审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,调解不成,发回重审,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当追加的当事人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 第二百四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的案件,原审人民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,重新计算审理期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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