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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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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洲乡兴旺中学20__年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

实施方案

根据教育局关于岳阳县20__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实施方案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20__年度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。

一、加强领导

为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落实和领导,学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。

组长:李

副组长:万谢正刚

成员:彭会保邓钱建喜许志红余景刚各班主任

二、补助对象

农村义务教育阶段,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1、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家庭的学生;

2、父母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学生;

3、父母离异或丧父、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学生;

4、因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;

5、接收特殊教育的学生(残疾儿童)

6、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(双女户、少数民族);

三、资助标准

中学生每生每期625元,小学生每生每期500元。

四、工作程序

1、宣传发动:学校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,办宣传专栏、校园广播等形式,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进行宣传,并公示受助寄宿生的申请条件。

2、个人申请:贫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,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
3、学校初审: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,并公示申请学生名单(公示期为7天)。在公示期内,学校要组织人员入户调查。

4、调查核实:中心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,组织人员进行入户调查。

5、填写申请表: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学生;校长公布补助学生名单并公示(公示期为7天);由班主任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,并收取学生书面申请。

6、时间安排:

(1)20__年上期5月8日-5月25日,下期11月8日-11月25日,学校组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,并公示补助对象的条件。

(2)20__年上期6月5日,下期11月5日,学校收取贫困寄宿生申请表、相关证明材料。

(3)20__年上期6月21-22日,下期12月21-22日,学校对

贫困寄宿生上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,造好初审花名册,并在学校集中位置进行公示7天(21-28日)。

(4)20__年上期6月29日,下期12月29日上交所有装订成册的材料。

7、签领资金:学校收到资金后,组织受助学生签领生活费补助资金,填写好生活费补助领取花名册,由受助对象本人、家长(监护人)和班主任签字后存档备查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、规范操作。学校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严格执照申请、审核、公示、落实、督查、上报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,建立专门台帐,落实相关签领手续,坚持“阳光操作”。

3、严格管理。学校加强对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,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寄宿学生。把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,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把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寄宿生手中。

4、加强监督。学校将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,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管理、发放、使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,让学生和家长对与监督。中心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: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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